羅馬書第九章6-13節

保羅問關於的第一個問題 ◎黃濠光牧師

「(雙子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做出來,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,不在乎人的行為,乃在乎召人的主。)」(11)

保羅在本章問了四個關於以色列人的問題,本段是第一個問題:神的話是不是落空了?意思是神要賜福以色列人,救恩從以色列而出,當然要救以色列人,但現在以色列人不信,救恩是不會臨到不信的人;那麼,神應許要拯救和賜福給以色列人,豈不是落空嗎?

保羅的答案:不是。問題是:甚麼才是以色列人?保羅說:「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」(6)。聖經講到有兩種以色列人,第一種是屬肉體的,第二種是屬靈的。在神眼中,第二種才是真以色列人。這個觀點保羅早已提過(2:28),肉體受割禮的不一定是猶太人,唯有心靈受割禮的,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才是猶太人。那麼,誰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呢?就是蒙神揀選的人,即信主稱義的人(8:29-30)。神的拯救應許就臨到這些人,所以神的話絕對沒有落空。

保羅舉出兩個例子來加以說明。第一,亞伯拉罕先生了以實瑪利,後來才生以撒,但只有以撒才可稱為他的後裔,因為以撒是神應許要出生的。雖然二人有一個父親,但只有神應許的那一位(即以撒),才算是兒子。有人可能會問,因為以實瑪利是婢女夏甲所生的,所以情況不同。於是保羅舉出第二個例子,就是以掃和雅各,兩位都是同一個母親利百加所生,兩人都是同時受孕,同日出生,樣子相似。但神說大的要服事小的,祂揀選的是雅各,而不是以掃。這個揀選是在他們出生之前,就是說不是根據他們的外貌或行為好壞,完全是神的主權。保羅在這裡是強調神揀選人,是由於祂奧秘的旨意和應許,並非基於人行為的優劣。

所以從以撒和雅各的例子,說明他們二人是出於神的應許和揀選,才是以色列人。而以實瑪利和以掃,不是出於神的應許和揀選,不算是以色列人。「雅各是我所愛的;以掃是我所惡的」(13),是說明神揀選的是雅各,而非以掃。請勿誤會神偏心了,因為神不偏待人。以掃是神所惡的意思,就像耶穌說,我們要愛祂勝過愛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房屋等等。愛雅各表示揀選雅各,惡以掃表示不揀選他。為甚麼神揀選雅各,而非以掃呢?這是出於神的主權。後來以掃出賣長子的名份,是他自由選擇的決定。這好比信主的人,都是神在創世以前揀選了我們,預定我們。但那些不要信耶穌的人,是自己自由選擇的決定,也就沒有被神揀選。所以神的主權和人的選擇,是不易了解的在運作。

正因為是出於神的應許和揀選,我們得救絕不是憑自己。耶穌說: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。所以在永恆中,我們只有敬拜神,一切榮耀都歸於祂,我們沒有半點功勞。我們不能說:這是我的選擇。不錯,是自己的選擇,但最終是出於神的揀選,是祂的恩典、意旨、主動、智慧和權能。

◆神愛每一個人,但為了神國的事工,祂揀選當中一些人去完成祂的旨意和計劃。祂揀選一個人,表示祂不揀選其他人,而不被揀選的,神仍是愛他們。整本聖經都是記載神如何揀選人,祂揀選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,成為以色列人的祖先,而以實瑪利的後代,神另有計劃和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