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一共有四個大段落。第一大段講神的忿怒,第二大段講神的恩典,第三大段講神的計劃(第九章至第十一章),第四大段講神的旨意(第十二章至第十五章)。本章開始進入第三大段,講到神對以色列人的計劃。
為甚麼保羅突然間講到以色列人?因為他一直講因信稱義,是吻合舊約律法和先知的教訓。既然吻合了,以色列人竟然頑梗拒絕,他們會不會因此而被神棄絕呢?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是否還有效?這些問題都湧現在保羅的心頭。保羅雖然是外邦人的使徒,但他本身是以色列人,心中一直掛念同胞的得救。信徒雖然是天上的國民,但並不失去地上的種族和國籍。保羅仍然看重他自己是以色列人,視同胞為弟兄和骨肉之親。有些猶太人可能責備保羅太過重視外邦人,忽略了自己民族的前途,所以保羅在本章開始就直率表達他對同胞的負擔和感情。當他說:「我在基督裡說真話,並不謊言,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,給我作見證」(1),言詞甚為逼切,可見真的有人誤會他了。他說:「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」,因為他知道人的良心是帶有文化色彩,也會出錯,所以有聖靈感動,就是有聖靈的光照來引證,證明他為以色列人不信耶穌及不接受救恩而大有憂愁,心裡時常傷痛,傷痛到一個地步,他說:「就是自己被咒詛,與基督分離,我也願意」。他這樣說是出於情感上的逼切,並非真的有可能這樣。因為上一章他才講過,沒有任何一件事可叫他與神的愛隔絕。既然如此,他與基督分離是不可能的事。況且,人得救,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,都要信福音。只有基督代替人死,沒有其他人的犧牲可以帶來救恩。保羅也不能取代基督的地位,叫以色列人得救。
保羅之所以那麼難過,因為以色列人擁有特殊地位,可說得天獨厚,但竟然不肯接受耶穌的救恩。首先,他們有兒子的名分。在出埃及記及何西阿書,神都稱以色列人為祂的兒子。在耶利米書,神稱自己是父親。第二,以色列人又有榮耀,就是神的榮耀,曾在會幕和聖殿彰顯過。第三,以色列人又有諸約,從神跟亞伯拉罕立約開始,神先後跟以撒、雅各、摩西及大衛,更新這個約。第四,以色列人又有律法和禮儀,包括祭司和獻祭的制度。第五,以色列人又有應許,特別是神應許要賜下彌賽亞,具有先知、祭司及君王的角色。這一切以色列人都有,並且他們有列祖,包括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,還有摩西、約書亞、撒母耳、大衛等等,而基督就是從這些列祖出來的。保羅接著說到基督的人性和神性,「按肉體說」(5)就是基督的人性,是列祖的後裔,是人生出來的。但基督又有神性,祂在萬有之上,基督就是神,是配得永遠可稱頌的。基督是從以色列人當中出來,但以色列人竟然不接受祂,這就是保羅傷痛的所在。
◆保羅在本段講到他對猶太人的感情,我們經常移花接木,把這幾節經文用在華人身上,說我們對華人同胞的情感和負擔。把經文應用在華人身上本是無可厚非,但不要忘記保羅的原意是指到猶太人。我們若不回歸到經文的原意,就會忽略了神對猶太人的心意,對傳福音給猶太人掉以輕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