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第廿八章

具體說明祝福與咒詛 ◎黃濠光牧師

「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謹守遵行,不偏左右,也不隨從事奉別神,耶和華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,但居上不居下。」(申28:13-14)

在古代社會,當兩個團體立約時,都會講出祝福和咒詛的說話。所以本章立約的內容,形式上跟古代社會熟習的形式是一樣的。這跟今天的立約相同,如果守約,大家就有利益和好處;如果違約,就會受到懲罰。這也好比父母吩咐子女做事,做得好有獎,不做或做得不好就要罰。父母的原意並非要懲罰子女,照樣神也不想咒詛,但人的本性傾向犯罪和違背神,所以本章詳細講咒詛,是給人的阻嚇作用。

本章所列出的祝福(1-14),範圍遍及個人、國家及國際,而內容大多數涉及經濟方面。其實人最重視經濟,有人不想聽福音,便會說:「信耶穌不用吃飯嗎?」這表示經濟比信仰更重要和實際。但本章清楚說明,當我們遵守誡命,神會賜福人的經濟;富裕是神的賜福。這不表示要推崇發財的福音,不是說發財才是正常。富有並非壞事,但有錢之後忘記神,錢財就變成偶像。新約教導有衣有食就當知足。就算不富有,也不要落入第15節以後所講一大堆咒詛。「歸在耶和華的名下」(10)的意思是以色列人得到神的保護,以致天下萬民會懼怕,不敢欺負他們。所以遵守神的誡命,第一是蒙福,第二是符合聖民的身分,第三是得到神的保護。細心思想各樣祝福,就明白平日做事順利已經享受了神的賜福,證明一切順利並非偶然或當然,而是神出手的結果。

論咒詛的篇幅比較長(15-68)。「天要變為銅」(23)即天不下雨,「地要變為鐵」就是植物不能生長,全句意思是長年乾旱。「耶和華要從遠方、地極帶一國的民,如鷹飛來攻擊你。這民的言語,你不懂得」(49)日後都應驗了,亞述、巴比倫及羅馬三個帝國先後以非常快速的攻擊力打敗以色列人。「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,必吃你本身所生的,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」(53)應驗在主後70年,當羅馬大軍圍困耶路撒冷時,就發生了人食人的悲劇。

這一系列的咒詛都涉及疾病、窮困、恐怖、低賤,亦影響牲畜、環境和生計。這一切苦難都屬不正常。基督徒若受苦,要找出原因。若是為主受苦,當默然忍受。若為罪受苦,當認罪悔改。若兩者都不是,就要找出其他原因,可能是上幾代犯罪,禍及子孫;又或國家人民犯罪,殃及自己。本章所論的祝福和咒詛,都不只是個人,也是國家性及群體性。如果你沒有犯罪,但整個社會犯了大罪,你活在社會中亦會受影響。

◆「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」(25),「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,從地這邊到地那邊」(64)都應驗在猶太人的歷史中。「在那些國中,你必不得安逸,也不得落腳之地;耶和華卻使你在那裡心中跳動,眼目失明,精神消耗。你的性命必懸懸無定;你晝夜恐懼,自料性命難保」(65-66)也應驗在納粹大屠殺的那幾年間。願猶太人面對逐字應驗的經文,痛定思痛,一心歸向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