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第十八章

照顧利未人 勿從異邦惡俗 治死假先知 ◎黃濠光牧師

「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,至於你,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」(申18: 13-14)

本章屬於第三組經文,講以色列人當盡的義務,就是怎樣去供養利未人,又講先知的應許,以及怎樣分辨真假先知。

首先是祭司當得的分(1-8)。由於祭司利未人並沒有產業,他們生活所需全靠百姓的奉獻,本章講到百姓當奉獻甚麽(3-4)。「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」(2)是比喻的說法,意思是百姓向神所奉獻的是利未人生活的來源。今天在教會,弟兄姊妹忠心作什一奉獻和其他樂捐,可足夠支持聖工和傳道同工的生活所需。在舊約時代,祭司可以享用百姓的捐獻;在新約時代,傳福音的是靠福音養生。

第二,神嚴嚴禁止人從事迷信占卜等行為(9-14)。「使兒女經火」(10)是用火焚燒兒女獻給偶像。觀兆(10)是觀看星象來算命。用迷術(11)是用符咒。過陰(11)是向亡魂問卜。神極之憎惡這一類活動。今天,我們絕不可看星座和信生肖來推算流年運程,不可看掌相,不可用撲克牌占卜,不可用風水和紫微斗數,更不可參與碟仙、問米等交鬼活動。人總有一顆宗教心,想跟靈界接觸,可惜人不信又善又美的神,反而偏向又邪惡又黑暗的迷信,十分可惜。

第三是興起先知的預言(15-22)。神不准人觀兆和占卜,卻叫人留心聽好像摩西這一類的先知。神會興起先知,叫人去留心聽祂藉先知所說的話,但又提醒百姓提防假先知。怎樣才知道先知是真是假呢?大凡先知所講的沒有成就,就是假先知(22)。

◆「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,你們要聽從他」(15),這個預言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(徒3:2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