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14-31節

恩賜配搭運用有如肢體彼此相助 ◎黃濠光牧師

「免得身上分門別類,總要肢體彼此相顧。」(25)

保羅甚麼時候講到恩賜,甚麼時間就講到身體和肢體的關係;在羅馬書第十二章及以弗所書第四章都是這樣。為甚麼他要將這兩者相提並論呢?因為兩者的原理是一樣的。如果我們蒙聖靈賜予某個恩賜,就看不起他人擁有的其他恩賜,說不需要其他職事,這是不對及不可能的。若聖靈給你醫病恩賜,你不可以說其他恩賜不重要或可有可無。譬如說,你為一個病人祈禱醫病,但他的病是由某種原因引起的,必須解決源頭的問題才能令病得醫治,但你又不知道是甚麼,無從入手。因此,你需要有智慧言語的人配搭,他會得啟示,知道病的原因跟仇恨的心有關。然後有知識言語的人領受,說這病人是為某事仇恨他的母親。這病人於是說他不再仇恨他的母親了,但能辨別諸靈的人說他只在頭腦說不仇恨,其實內心未真正饒恕,需要更多的禱告。在不同恩賜的人幫助下,這病人流淚悔改,從心裡寬恕了他母親。這樣,你為他祈禱,他的病便好了。這個例子說明,單一個恩賜不足夠幫助人,必須有其他恩賜的配合。換句話,教會不可單單高舉某個恩賜,而忽略或貶低其他恩賜;每個恩賜都需要其他恩賜去配合。教會裡不可以每個人都有同一樣的恩賜,正如身體上也不能單有一樣的肢體,必須有不同的肢體,如手、腳、眼、鼻、耳。耳朵不能幫口抹嘴,必須靠手。手不能吃飯,必須用口,但口也需要手將食物放入口。所以保羅說:「免得身上分門別類,總要肢體彼此相顧」(25)。

他講這個原理之同時,也講該有的態度。聖經雖然說每一個恩賜都是重要和必須,但沒說大家要一模一樣,總會有大恩賜和小恩賜之分,因為保羅提到有「更大的恩賜」(31),換句話有其他不大的恩賜。他提到恩賜和職事有分「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」,又說「其次」(28),證明彼此的確有所不同。身體上的肢體也是這樣,有些是不起眼,但不表示不重要。牙齒在口腔裡面,甚少披頭露面,但一旦牙痛,全身都不舒服。醫病恩賜能叫病人康復,甚受歡迎,但說方言都是聽不懂的聲音,很易被輕視或排斥。但保羅說不要輕視,「我們看為不體面的,越發給他加上體面;不俊美的,越發得著俊美」(23)。但又不要過分,說某恩賜是最好的,每個都要有,所以保羅重複說「豈都是」(29-30),意思是不可以每一個都有使徒恩賜,每一個都有教師恩賜,每一個都有醫病恩賜。他的意思是不應該過分高舉一個恩賜,亦不可以輕視任何一個恩賜。

恩賜不都是超自然的,如「幫助人的」(28),如教師和治理事的(即行政管理)。我們不可以一面倒追求超自然的恩賜,而忽略那些非超自然恩賜。恩賜是可以追求得來的(31),如追求更大的恩賜,不過保羅留待第十四章才討論,他先講最妙的道,就是第十三章的愛。

◆聖靈或屬靈的恩賜,簡稱靈恩。今天有人反對靈恩,認為靈恩不對。從本章經文所述,靈恩是符合聖經的,又是教會必須有的。靈恩是神給教會的禮物,為甚麼教會會害怕接受及加以拒絕和排斥呢?若說某些教會的靈恩表現不對,這種分辨是好的,但不要一味的批評,因噎廢食,卻要把真正的靈恩見證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