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本聖經是二十世紀初的翻譯,所以本章的用詞和當代習慣用的詞句或有所不同。譬如「童身」(25)即單身或獨身;「暫時分房」(5)即停止性生活一段時間;「男不近女倒好」(1)即不要結婚;「親男色的」(6:9)即同性戀者。
本段經文是論到未婚人士,關於這方面,保羅知道耶穌並沒有提及,他就將自己的意見說出來;所謂自己的意見,亦是聖靈的啟示,所以亦是聖經的立場。甚麼是獨身呢?就是那些還未結婚的人,包括訂了婚但還未結婚者。人應該結婚抑或不結婚呢?保羅說,嫁娶不是罪(28),所以要不要結婚可考慮現實環境。第26節提到「現今的艱難」,是指哥林多在當時是面對著糧食短缺的問題,隨之而來是社會不安。在這種艱難環境下,保羅說:「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」(26),即維持獨身是最好的。但如已有妻子,就不要求脫離,沒有妻子的,就不要求個妻子(27)。當時勢艱難,社會動盪,若是單身,養自己一個容易過養整個家庭;若要走難,一個人走亦容易過扶老攜幼。所以當社會環境不好,保羅認為單身會更好;這個只是比較的講法,他沒說結了婚是犯罪。結了婚是會有很多難處接踵而來,好像夫妻二人個性和習慣不同而需要互相協調和遷就,婆媳關係、姻親關係或有麻煩,還有小孩子的健康和教育問題。對結了婚的人來說,這一切是無可避免的,而單身的人就沒有這些負擔。
「時候減少了」(29)是指主再來的日子越來越近,世事變幻無常。當時哥林多遭過饑荒和地震,基督徒都認為是末世的徵兆。既然時間不多,「那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妻子;哀哭的,要像不哀哭;快樂的,要像不快樂;置買的,要像無有所得;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,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」(29-31)。保羅不是叫人不要結婚或置業,而是叫人不要為這些短暫的東西而掛慮。反而應該為主掛慮,集中精神想想去叫主喜悅(32)。
第33節一方面講出結了婚是有家庭的責任,同時亦指出丈夫不要以自己做中心,而是要叫妻子喜悅。有些丈夫只識得叫自己開心,絲毫不關心妻子,沒有去想她喜歡甚麼,有甚麼可令她開心。「婦人和處女」(34)中的婦女是指訂了婚但還未出嫁的女人,她們和處女同屬一類,跟已經出嫁的婦女不同。未出嫁的可以為主的事掛慮,但已經出嫁的,就要為家庭掛慮。一些姊妹不能在教會有較多的事奉,因為時間和精力要放在丈夫和兒女身上。保羅沒有說這是不好或不對,他只是分析現實情況,所以要獨身或結婚都是其次,最主要是要殷勤事奉主(35)。
「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,女兒也過了年歲,事又當行,他就可隨意辦理,不算有罪,叫二人成親就是了」(36)。羅馬社會和古代中國社會一樣,兒女婚姻由父母安排。在這文化背景下,保羅提供父母一點指導,怎樣在女兒嫁與不嫁的事情上做決定。「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;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」(39),這裡講出婚姻的真理。第一,婚姻是今生今世的,其中一方死了,另一方可以再結婚。第二,結婚對象是要基督徒。而寡婦呢?保羅說寡婦保持現狀會更好(40)。
◆配偶去世後,在生的可以再結婚,這是聖經准許的,然而在文化上卻有難處,特別在教牧同工身上。男牧師或男傳道喪偶後若干年再結婚,一般弟兄姊妹都會樂觀其成。但女牧師、師母或女傳道喪偶後若干年再結婚甚為少見,一般弟兄姊妹都不期待她們會再婚,特別是有兒女的,大家都期待她們終身守寡。這不是真理問題,而是文化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