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第卅八章

猶大和他瑪 ◎黃濠光牧師

「猶大承認說,她比我更有義,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。」(創38:26)

在開始講約瑟的故事中,加插了本章講猶大,是要突出當時不道德的環境,與下一章約瑟持守純潔,形成對比。從約瑟被賣到他做了埃及宰相,相隔約有二十年,而本章講猶大和他瑪,正是在這段時間。猶大有三個兒子,等他們長大也要二十年。本章對猶大的描述並非正面,他看來像一個不負責任的人,但等到將來約瑟和兄弟們相認,猶大扮演了一個求情的角色,證明他在二十多年來有很大的改變。所以本章為他日後的正面形像,提供了背景和對比。

當然,猶大跟他瑪並非做了一件正確的事,因為他瑪是他的媳婦。聖經記載這件事,並不是認可他的行為。首先,猶大娶了迦南女子為妻,如果每一代的子孫都這樣做,以色列人就會被迦南人同化,不能夠完成神對以色列人的計劃。所以本章留下伏筆,說明以色列人為甚麼要住在埃及。在埃及,他們集中住在歌珊地(47:6),沒有和埃及人同住及通婚,這才保持了民族的純正,也不會去拜迦南人的偶像。

按當時的習俗,如果大仔死了而沒有孩子,二仔要娶大嫂,為大哥生子立後。二仔跟大嫂生的孩子是屬於大哥的,這種風俗是當時社會正常的倫理關係,亦是聖經認可的。猶大的大仔和二仔先後死去,只剩下三仔示拉,但他年紀還小,還要等他長大。但長大了,猶大卻沒有將他同他瑪結合,違反了應盡的責任(14)。反而他瑪緊張起來;她作為媳婦,沒法指正公公,只好不穿寡婦衣裳,後同猶大發生關係,以便幫家族留後。他瑪這樣做,動機是正確,所以猶大說他瑪比他更有義(26)。但猶大都認為方法不對,所以從此不再與她同寢。

下一章講約瑟在埃及波提乏家中被主母引誘,約瑟拒絕引誘而遭冤枉坐監。將猶大和約瑟相比,猶大找妓女,日後誤會他瑪是妓女而要燒死她,可見他假冒為善。而約瑟拒絕淫亂,怎樣也不妥協,可見約瑟為人比猶大更好。所以在十二兄弟中,約瑟居領導地位,不單只管埃及,也管理他的家族。

◆在當時那一代,約瑟很重要,但在日後的世代,猶大有一定的角色,他的後代出了大衛和耶穌。他瑪的形像是正面的,在馬太福音第一章耶穌基督的家譜中,亦有他瑪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