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頭一段講雅各一家移居埃及,是連接創世記,也為出埃及記提供一個背景。這裡說從雅各而生的共有70人(5),加上雅各本人及約瑟本人及其妻兒,加起來便是75人,新約司提反也說75人(徒7:14)。到本章提到埃及新王,約過了三百多年,以色列人在這兩百多年生養眾多,在出埃及時男丁已達六十萬人(12:37),加上女人及孩子,人口為數可達二至三百萬之間。
三百多年後埃及的新王不認識約瑟,有可能是埃及有新王朝,不欣賞舊王朝的約瑟,也不重視他的貢獻。新埃及王面對以色列人口增加,還多過埃及人,他就先後有三個對策。第一,逼以色列人做奴隸做苦工,怎知苦工越多,以色列人口有增無減。第二個對策是要收生婆在接生時把男嬰殺死,讓女嬰存活。若只保留女性,她們日後可嫁埃及人,便漸遭同化。但收生婆因為敬畏神,並沒有殺死男嬰。第三個對策是叫埃及人見到以色列所生的男孩,就拋入河裡浸死。本章交待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苦境及死亡的威脅。在屬靈上,埃及代表魔鬼的權勢,人在罪惡中受魔鬼的奴役。以色列人需要摩西去救他們出埃及,人類也需要耶穌基督救贖,脫離魔鬼的權勢。
聖經記載了收生婆的名字,她們敬畏神,敢違反王命,不做得罪神的事。聖經原則上要人順從政府,因為掌權的是神所設立(羅13:1)。既然是神所設立的,掌權的就不可以做一些違反神的事。當政府的命令是違反神的道,我們就只有順從神,不順從人。這兩位收生婆認識到神比法老更加重要,就選擇去敬畏神,在救命與害命之間選擇救命。神就恩待她們,給她們成立家室。
摩西出生時,法老大開殺戒。耶穌出生時,希律也大開殺戒。現在耶穌快再回來時,魔鬼也大開殺戒,就是墮胎,透過父母的決定,殺死腹中的生命。
◆有些道德抉擇是不容易選擇的。當我們要在兩者之間作出抉擇時,就要看誰更為重要(當然神比誰都重要),誰救命或誰害命,我們要在兩者之中權衡輕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