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
每日讀經
「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,去從別的福音。那並不是福音,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,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。」(6-7)
加拉太書第一章1-10節
提防有人更改福音
「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,也不是人教導我的,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。」(12)
加拉太書第一章11-24節
保羅所傳福音源自耶穌基督的啟示
「至於那些有名望的,不論他是何等人,都與我無干。神不以外貌取人。那些有名望的,並沒有加增我什麼,」(6)
加拉太書第二章1-10節
假弟兄主張外邦信徒行割禮
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20)
加拉太書第二章11-21節
人得救是靠恩典和信心
「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」(7)
加拉太書第三章1-9節
外邦人因信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
「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。」(14)
加拉太書第三章10-14節
基督替全人類頂罪
「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。神並不是說『眾子孫』,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『你那一個子孫』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」(16)
加拉太書第三章15-18節
神的應許不受律法規限
「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」(24)
加拉太書第三章19-29節
律法是訓蒙的師傅
「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(原文作我們)的心,呼叫:『阿爸!父!』」(6)
加拉太書第四章1-11節
在基督裡的自由是可稱神為阿爸父
「我小子啊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。」(19)
加拉太書第四章12-20節
提防分化離間
「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」(28)
加拉太書第四章21-31節
屬血氣律法的vs屬靈憑應許的
「原來在基督耶穌裡,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,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。」(6)
加拉太書第五章1-12節
得救與受割禮無關
「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。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。」(22-23)
加拉太書第五章13-26節
靠聖靈得生 靠聖靈行事
「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;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」(8)
加拉太書第六章1-10節
完全了基督的律法
「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,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;因這十字架,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論,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。」(14)
加拉太書第六章11-18節
當做新造的人